“今年整改完成率相比去年为什么有所下降?”“剩下7个问题啥时候能整改到位?”这一连串提问发生在印台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印台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区委《关于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紧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对整改效果及时进行监督。四年来针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开展专题视察4次,听取和审议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4次,提出审计建议9条,推动区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242个问题得到解决,促进了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年,印台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认真总结以往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打好“审议拳”“整改拳”“问责拳”等“组合拳”上持续发力,为深化人大监督工作,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注入了新活力。
“可研报告合同委托人与施工、监理合同委托人不一致这个问题你们是如何整改的?”在印台区教科体局会议室内,印台区人大常委会组成的调查组正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今年调查组一改过去只听审计部门汇报的做法,将监督延伸到相关单位,深入到存在审计查出问题的单位,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对相关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整改报告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5月13日举行的印台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后,首次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用“满意”和“不满意”两把尺子评判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从会场出来后,印台区审计局负责同志表示,“我们感到压力倍增,以往只是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现在不仅要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未整改完成的7个问题还要在10月份向区人大常委会逐条逐项作出相关说明。”
据介绍,往年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屡审屡犯的部门,都是简单的要求纠正或者整改了之,从今年开始,针对这些屡审屡犯的部门,相关部门负责人还要到会向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出说明并提出整改计划。
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组合拳”,既是印台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生动实践,也是探索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方式,实行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重要创新。
(编辑:元植 马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