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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4-30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人大网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审议意见》既充分肯定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4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6条建议,站位很高、客观中肯、精准深刻,为我们深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出了“良方”。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全面落实,制定细化办理落实任务分工表,明确责任,逐一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及时研究落实《审议意见》各项要求

  我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工作,持续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市委书记陈敏尔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深改委会议,研究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部署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工作。市政府市长唐良智将环境保护常抓在手,多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审议意见》指出的相关问题,推进锰污染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督导《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市政协积极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其他负责同志一线推动,公、检、法等单位协同发力,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狠抓落实、合力攻坚。截至2021年10月,我市长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纳入国家考核的74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98.6%,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77天,其中优的天数134天,同比增加13天,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牢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抓好《审议意见》指出问题整改

  (一)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局思路亟待明确,短板和困境亟待补齐和突破”问题。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多次召开市委深改委会议、市委财经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研究部署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系统分析能耗和碳排放存量、增量,研判未来排放趋势,初步明确了全市及重点行业领域的“十四五”阶段性目标和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并对标对表国家“1+N”政策体系初步提出了我市“1+2+6+N”〔1个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2个碳达峰工作方案(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碳达峰工作方案)、6个重点领域(农业农村、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能源、新基建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N个保障支撑方案〕的政策体系,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等方面提出我市的工作目标和措施,目前已印发《重庆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重庆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了《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庆市深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五年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同时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科普宣传,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制作“一图读懂碳中和”长图、宣传海报、科普视频等,积极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二)关于“基础设施存在明显短板”问题。编制实施《重庆市城市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实施方案》《重庆市主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0—2035年)》《重庆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2021—2035年)》等,精细化排查排水管网4万余公里,统筹规划布局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今年已建成乡镇污水管网484公里,完成16个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印发关于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区县主体责任,强化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疫情以来,实现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及设施环境监管服务全覆盖,医疗废物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全覆盖,并凭借“处理疫情城市医疗废弃物的应急解决方案”获得由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组织、世界大都市协会评选的“广州国际城市创新奖”,是中国唯一获奖城市。

  (三)关于“监管执法存在空白地带”问题。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印发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制定“1+6”专项执法检查计划(1个总计划:生态环境执法现场计划;6个专项计划: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自然保护地和排污许可及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川渝联合执法专项计划),分类查处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处罚环境违法行为1585件,罚款9856万余元,其中查处5类重大案件99件(查封扣押22件、限产停产9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1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7件),始终保持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加强船舶大气污染监管,实时监控过境船舶废气排放情况,对排放不达标的过境船舶自动抓拍和录像并从严查处。实施中心城区环卫车辆容貌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垃圾处理能力,中心城区垃圾焚烧率达100%。丰富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平台内容,发挥平台在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中的智能作用,积极推动将《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纳入2022年立法调研项目。

  (四)关于“个别环境问题存在整改不力的情况”问题。统筹加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扎实开展专项督察,全口径、全过程、全链条调度进度。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涉及15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50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涉及6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0项,两轮次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达99%以上;三轮次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涉我市2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市级集中督察交办的166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39个,相关整改任务总体达到时序要求。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完成5671万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深化落实“河长制”,加强长江岸线管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已完成整改并销号;全面推行“林长制”,巫山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建问题已完成整改,铁峰山国家森林、黑山县级自然保护区违建问题正全力推进。印发《重庆市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重庆市加快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目前全市纳入退出计划的56家锰矿开采企业已停产52家,纳入退出计划的25家电解锰企业已停产20家(剩余的将在今年底前全部退出),30个电解锰渣场已完成综合整治4个(其余将按生态环境部指导意见推进整治)。

  三、完善政策措施,认真吸纳《审议意见》提出的有关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6条建议,我们全部吸纳,并融入到《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十四五”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规划中一体贯彻落实。

  (一)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二氧化碳达峰倒逼总量减排、源头减排、结构减排。接续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建成上线全国首个覆盖碳履约、碳中和、碳普惠的“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建好用活地方碳市场,碳排放指标累计成交量、成交总额分别为1789万吨、2.16亿元,碳排放权年度履约率由63%提高至94%,作为西部唯一省区市参与全国碳市场联建联维。持续加强碳排放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加快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行动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市尽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二)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科学谋划我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区县、市级公司策划项目,2021年已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约13亿元支持我市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多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推动三峡集团深度融入我市共抓长江大保护工作,已落地“两江四岸”江北区段子项目等10个。持续用力精准摸清生活污水管网底数,加快补齐管网缺口,确保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快制定《重庆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与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三)持续强化环保科技创新。加大环保技术科研力度和资金投入,安排2600余万元用于生态环保领域市级科研及有关能力建设。联合四川省实施“川渝地区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应用平台研发与应用”等生态环境领域重点研发项目,开展川渝地区火电、化工、交通等行业减污降碳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整合市内绿色低碳领域优势科技创新资源,积极探索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绿色低碳技术路径。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在环境执法检查及专项行动中加强在线监测、无人机、无人船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和新技术手段的运用,持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四)深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强化川渝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两省市共同签订落实《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着力解决跨区域污染问题,加强与川、鄂、黔交界断面水质协同监测,依托国家水质自动综合监管平台实现水质监测信息共享。定期开展西南区域空气质量、污染天气预报联合会商。建立云、贵、川、渝四省市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协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推动生态共建环境共保。

  (五)从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编制实施执法能力建设、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化、现代化、专业化,进一步选好配齐人员队伍。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全面提升人员素质和装备水平,强化老百姓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监管执法,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确保群众关注关切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六)不断健全完善法规体系。统筹推进年度环保地方立法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安排配合开展《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的决定》立法调研起草工作,目前正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完善草案文本。不断健全完善全市法规体系,将《重庆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纳入2021年市政府立法调研项目,目前正在开展立法调研起草工作。

  特此报告。


原文链接:http://www.ccpc.cq.cn/article?id=28250451168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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