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传染病防治和疫情防控工作报告意见的报告
(摘要)
一、加快传染病防治体制机制建设。加快补齐公共卫生短板。全面落实我省《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及配套实施方案,按照全省公共卫生大会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序时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地。深化疾控机构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优先发展,支持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支持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支持疾控机构探索实施“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加快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推深做实卫生人才体制改革,提升疾控专业队伍力量,健全卫生人才激励机制,配优配强疾控队伍,不断构建与新时代公共卫生事业相适应的疾控人才体系。
二、强化综合防治能力。提高依法科学防治能力,积极认真总结疫情防控工作行之有效的做法,推动合作平台建设,重点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继续加大综合防治投入,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加强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引导科研成果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
三、提升监测预警处置水平。提高早期检测预警能力,强化风险溯源能力建设,健全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构建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提升监测预警处置总体水平。提高抗疫资源使用效率,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打通平战转换的基础设施对接,科学配置防疫物资。提升高效疫情处置能力,进一步降低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等影响,第一时间管控疫情风险,切实提升依法有序高效的疫情处置能力。
四、推动构建免疫屏障。继续做好疫苗接种服务管理、医疗救治保障、宣传引导、异常反应监测处置等工作,确保接种安全稳妥有效有序。加强疫苗接种科学管理,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方式,依托疫苗可追溯系统,加强对疫苗接种工作科学化管理,做到应接尽接,提升智慧化接种服务水平。强化疫苗接种跟踪指导,持续强化精准调度,定期制定疫苗接种调度要点,指导各驻点督导组开展针对性督导。
五、加强宣传教育。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理解、配合、支持传染病防治和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加强传染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落实普法责任。突出宣传重点,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夯实宣传效果,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