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了解该办法的实施情况,从今年7月开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带队,先后赴丰都县、铜梁区开展实地调研,并听取了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关于办法实施情况的汇报,以及部分区县(自治县)的情况汇报。
红十字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7月14日到15日,调研组赴丰都县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大渡口区、长寿区、垫江县、彭水自治县、丰都县关于本行政区域内该办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7月21日下午,调研组听取了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关于办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8月3日,调研组又赴铜梁区开展调研,听取了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璧山区、铜梁区关于本行政区域内该办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此次调研,主要是了解该办法实施以来,红十字会组织建设情况、红十字会工作情况、红十字事业发展保障监督情况,以及该办法实施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及建议。
调研组了解到,该办法实施以来,全市红十字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三救三献”等方面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政府有关部门相互理解、支持和配合意识进一步增强。
沈金强在调研时指出,要提高认识,履行好法定职责,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治理体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共同推进全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红十字会基层力量薄弱
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称,该办法实施以来,重庆市新增红十字会基层组织171个,但是目前基层组织覆盖面还不广,全市还有过半区县没有建立乡镇街道基层组织。
基层组织是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当前红十字会工作的薄弱之处。
在调研中,有区县(自治县)表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会员人数不多,志愿者少,不能更好地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人道救助等工作。下一步将加强基层力量,特别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红十字会工作。比如:渝中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打造1-2个社区红十字示范点,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发展壮大红十字志愿者服务队伍,做好做实社区红十字会工作,将人道力量渗透到每个角落。
目前,红十字会工作的监督机制还不健全。该办法规定:“市、区县(自治县)红十字会依法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有区县(自治县)表示,由于管理体制没理顺,尚未成立监事会。
应急救护培训需加强
在调研时,有区县(自治县)表示,目前应急救护培训效果不够明显。由于培训时间短、缺少反复实操练习,群众现场学习的参与度不高,社会效果仅停留在“知道”层面,“能”操作、“敢”操作者比较少。
调研组建议,要加大专业培训力度,培育出精而强的应急救护培训师资,适应新形势下应急救护培训的需要,为群众提供较为便利的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卫生健康知识学习阵地。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救护培训资源共享,提高群众急救知识普及率。
有区县表示,下一步将健全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尽量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公共场所配备AED等应急救护设备。
记者|陈敏
编辑|朱苗 常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