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提出,大力推进海南自贸港法学习宣传,大力推进海南自贸港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海南自贸港法明确的重大制度安排落地实施,切实加强法律实施保障,贯彻实施好海南自贸港法,进一步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建设海南自贸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于6月10日起施行。贯彻实施好这一法律,对于确保高质量建设海南自贸港,如期实现党中央确定的战略目标,把海南打造成为我国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决议》要求,大力推进海南自贸港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要着眼于构建以海南自贸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贸港法治体系,加强立法工作,推进立法改革。主动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加快制定相关配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化对海南自贸港法律法规体系研究,明确在自贸港法律法规体系中起“四梁八柱”作用的立法项目,加快制定海南自贸港立法规划。
《决议》明确,大力推进海南自贸港法明确的重大制度安排落地实施。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抓住海南自贸港法颁布实施的契机,着眼于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自贸港治理体系,加快海南自贸港法确定的各项制度安排落地实施,在取得早期收获的基础上,更高质量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
《决议》要求,切实加强法律实施保障。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海南自贸港法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刚性,为法律高效实施发挥好助力作用。各级监察、审判和检察机关要积极为海南自贸港建设保驾护航,深入开展对贯彻落实海南自贸港法情况的政治监督和法律监督,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乱纪行为,为高质量建设海南自贸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