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就刚刚通过的《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立法意义和主要内容向媒体进行新闻发布。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泽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戴蕴在新闻发布时说,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修订和实施,为促进我市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洋、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副主任张劲枫介绍,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体现“大交通”理念,着眼于交通参与者思想观念改变和职能部门管理理念的更新,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既明确交管部门的职责,又细化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推动形成协同共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尹耀光表示,社会信用条例对社会信用信息、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及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等进行了全面规范,有利于保障促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中央驻津新闻单位和我市媒体记者到会采访,并就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有关部门负责人一一作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