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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会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7月30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武昌闭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勇主持闭幕会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55人,实到49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审议批准《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武汉市供水条例》《鄂州市长港河保护条例》《黄冈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同意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0年省级财政决算。

  会议审议通过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应勇讲话指出,今年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呈现全面恢复、快速增长、质效提升、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开局漂亮”,交出了合格“期中卷”。

  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建设美丽湖北、实现绿色崛起的总体目标定位,持续推动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落实落地,优化区域发展布局,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

  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强省建设,打造科技创新“硬支撑”;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以更好制度供给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软环境”;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刻不容缓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抬高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底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使美丽湖北、绿色崛起成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强党的领导,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要在增强政治责任感、提升精神状态、真抓实干上作出更大努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应勇强调,要优化制度供给,持续推进营商环境革命。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既要强调“供给”,更要抓好“实施”,切实增强政策措施的科学性有效性。要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从源头上确保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相一致。要巩固清理成果,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应勇强调,要全力答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湖北的“必答题”,持续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强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要创新体制机制,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力量下沉,持续放权赋能减负,不断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普遍受益直接受益。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伟年、周洪宇、万勇、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秘书长王亚平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侯淅珉,副省长杨云彦,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工)委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gsrd/202108/t20210803_24546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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