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推进新时代财政理论建设,为充分发挥财政在治国安邦中的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提供理论支撑。
我们党领导财政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我们党在百年奋斗中,始终坚持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推动财政工作服务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积累了成功开展财政建设的宝贵经验。比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财政工作是党和国家极为重要的工作,做好财政工作必须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这是新时代推动财政理论建设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又如,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论。这有利于我们掌握科学的经济分析方法,认识经济运动过程,把握经济发展规律,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准确回答我国财政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再如,扎根中国具体实际。我国财政建设深深扎根于党的百年奋斗尤其是新中国成立70多年的社会主义发展实践,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财政建设规律的认识,科学运用规律推动财政工作。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是理论和政策研究的“富矿”。财政工作必须扎根新时代中国改革发展实践,回答拓展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有关财政发展的重大问题,形成具有时代特色、反映中国现实的财政理论。
准确把握新时代财政理论建设的原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做好财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为推动财政工作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指引,也为新时代财政理论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持把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重大判断,为推进新时代财政理论建设提供了理论前提。我国财政理论建构的核心是正确认识财政与国家关系,财政定位的根本性变化带动了整个财政理论的创新。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全国人民建立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不断深化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积极发挥财政的功能和作用,为政府经济活动提供支撑。进入新时代,随着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适应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完善国家治理的客观要求,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我们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并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点。在伟大社会变革中,我国财政的职能和定位不断提升和拓展,从国家直接管理经济的工具向宏观调控的手段转变,从主要基于经济范畴的传统财政职能向立足党和国家发展事业全局、支撑国家治理活动的现代财政作用转变,财税体制也被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与国家治理体系其他方面一体布局、一体推进。
深刻认识财政工作的政治属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学虽然是研究经济问题,但不可能脱离社会政治,纯而又纯。”“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推进新时代财政理论建设提供了认识论基础。财政的主要功能是汲取资源和配置资源,不仅体现为一个国家在资源管理和配置层面的经济活动,更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具有体现国家意志和服务国家发展的政治属性。这要求我们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加强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研究谋划,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在推进财政理论建设过程中,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有关财政的功能定位、制度安排、运行规律等置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进行梳理和分析,不断开辟运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分析和研究财政问题的新境界。
紧密围绕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动财政理论建设
当前,我们已经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一重要论断,守正创新推动新时代财政理论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扭转近代以后的历史命运、取得今天的伟大成就,最根本的是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充分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治理好我们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政党和人口最多的国家,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我国财政工作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在治国安邦中发挥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必须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我国财政理论建设也必须紧紧围绕我们党的初心使命,充分反映我们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不懈奋斗实践。
坚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健全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财税金融制度。”这是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战略高度作出的部署,充分反映了新时代我国财政思想的演变和创新进程,对于我们准确把握财政与国家关系、推动财政理论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我们必须突破就财政论财政或就经济论财政的传统思维,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将“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贯穿于财政理论建设的方方面面。
深入总结当代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改革开放推动我国实现了从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状况到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突破,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在这一伟大实践中,财政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财政体制自身也在不断完善。从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到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我国财政体制进一步健全,税收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确立。新时代财政理论建设需要深入总结改革实践经验,深化对财政在科学规范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关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作用的规律性认识。
积极回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新时代财政理论建设必须紧密围绕“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解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课题。比如,如何助力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如何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如何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如何更好促进高质量发展、如何在促进共同富裕进程中正确处理财政总量和结构的关系、如何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等。在解答这些重大课题的过程中,丰富发展能够呈现和反映新时代中国发展实践特征的财政理论。(作者为东北财经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吕 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