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9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立文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紧扣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保障民生,服务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法治湖南、清廉湖南,奋力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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