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9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晓颖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紧扣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紧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努力为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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