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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检查消防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发布时间:2022-01-2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作的关于检查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共有12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消防法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消防救援机构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消防法规定,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有效防灾减灾,紧抓应急救援,消防事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消防形势总体平稳,有力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聚焦法定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和科学方法,取得了良好效果。大家对执法检查工作和报告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报告查找问题准确、提出建议可行,希望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大家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推动消防法有效实施,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消防治理能力建设

  部分出席人员指出,消防工作事关发展与安全大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关部门应加强顶层设计,消除消防救援工作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和技术制约,推动消防规划全面融入城市发展、乡村振兴等各级专项规划,推进消防安全技术规定与各地各类建筑标准协调衔接;积极推进消防工作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消防建设,提高火灾风险大数据分析、火情预警、火灾应急反应能力。部分出席人员指出,这些年来,一些基层政府对消防工作认识不深、抓得不紧,在项目验收、日常检查中把关不严等问题仍然存在。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基层政府压紧压实消防安全法律责任,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网格化管理等要求,提升基层消防救援工作水平。

  二、加强消防风险隐患治理

  部分出席人员提出,应加强对农村和城市重点部位消防风险隐患治理工作。(1)农村长期以来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基础设施差,居民自建房防火间距不够、缺乏基本消防设备,养老院等公益场所隐患漏洞多,农村消防成为消防工作中的“短板”、“软肋”。2016年至2021年,农村火灾占比从45%攀升至54.4%。建议各级政府将农村消防工作作为“补短板”着力点,研究制定乡村消防能力建设专项规划,提供人财物专项支持,有效提升农村居民自防自救能力。(2)城市老旧小区人员密集、居民老龄化、设施旧、救援难等情况突出,是消防风险隐患集中区域,建议完善应急预案,加大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所在街道、居委会消防救援培训力度。(3)中小城市密集高层建筑消防问题日益凸显,对当地消防救援能力提出新挑战。消防、住建等主管部门应加以重视,及早谋划,加强中小城市相应的消防救援能力建设。(4)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使用停放不规范,户外充电桩布局不合理、设施不完善、价格过高,锂电池报废回收流程不完善,存在电池入户充电、老化、过度使用等现象,相关火灾风险急剧增加,应及时迅速开展专项治理。(5)电商网购、密室逃脱、电竞酒店、民宿等新业态催生大量人货混杂、人员密集、用电量大的“多合一”场所,且大多集中在居民区,极易失控漏管,应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

  有的出席人员说,我国是砖木古建文物大国,许多古建文物防火设施陈旧、安全管理不到位,火灾风险系数很高、一旦受灾损失难以挽回。各级文保部门、文物管理单位应立足于“防”,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将火灾隐患消除于日常。有的出席人员提出,近年来多地发生特高压、大型储油设备火灾险情,有关部门、能源企业应当积极采取措施,研发推广相关消防技术,完善能源行业消防管理。有的出席人员提出,目前对消防违法行为处罚警示力度仍然偏弱,建议完善重大火灾风险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工作机制,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消防违法处罚力度,充分发挥教育惩戒预防作用。

  三、加强消防救援能力和队伍建设

  部分出席人员认为,消防救援工作专业性很强,反应速度、指挥调度、人员素质、设施支援、装备水平等都直接影响救援成败。应着力强化消防培训基地、公共消防设施、装备质量建设,指导各地区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加强区域型、综合型消防救援演练,不断提升消防救援专业化、实战化水平。有的出席人员提出,消防救援队伍作为一支全年全天候常备不懈的队伍,在改制转隶后职责更多、任务更重,目前一些地方出现招人难、流失快、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不利于队伍长期发展。建议有关部门研究提高消防救援人员工作待遇和职业保障,尽快完善消防救援队伍荣誉认定制度,积极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关爱消防人员的浓厚氛围,增强队伍荣誉感和吸引力。有的出席人员提出,近年来民间公益性紧急救援队伍发展较快,是国家消防救援事业的有益补充,但总体上还存在能力较弱,人员素质、装备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议地方政府、消防救援机构、有关组织在统筹协调、经费支持、救援装备、训练场地、专业指导等方面扶持志愿消防队。

  四、做好消防宣传教育

  有的出席人员认为,消防宣传教育存在重理念、轻技能,重警示、轻方法的倾向,许多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缺乏火灾处置必备知识、平时很少参加培训演练,居民小区消防通道堵塞、用火用电不安全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家庭消防隐患较多,“小火亡人”风险依然较高。建议各级各部门密切协同,加大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力度,积极组织企事业单位、居民家庭开展灭火自救逃生培训和演练,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能力。

  五、完善消防法律法规

  部分出席人员建议,有关部门应积极总结消防法律法规实施经验,对存在问题开展研究,适时推进消防法修法工作,进一步明晰消防救援机构与应急管理、公安、住建等部门职能边界,完善消防工作相关工作制度机制,充实细化法律责任等。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201/21837187b9a545d19b6ff133e8a05a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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