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提案者: 余霞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请求帮助解决织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238号
主办单位: 省文化和旅游厅
复文标题: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38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余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织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织金县历史文化悠久,民族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有《苗族三眼箫音乐艺术》、《苗族民歌(织金苗族喊歌)》、《傩戏(织金穿青人傩戏)》、《文琴戏》、《苗族射弩》、《砂陶制作工艺》、《八大碗烹饪技艺(织金“水八碗”)》、《宫保鸡丁传统技艺》、《石雕刻工艺》、《苗族跳花节》等10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有《苗族蜡染》、《苗绣》等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有省级传承人6人。
为支持织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近年来,国家级、省级财政共投入约80多万元非遗经费,用于支持织金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今后我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织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以及传承保护工作进行支持。
一是从经费上继续给予支持,支持织金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项目的调查、整理、挖掘,开展非遗数字化建设,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二是根据《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及《贵州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将织金县更多传统手工技艺项目纳入振兴目录,支持开展传统工艺振兴活动。
三是支持织金县开展传承人群培训工作,帮助手工艺人提升技能,提高设计能力,创意设计出更多非遗文创产品,在实施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感谢您对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