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18日在广州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广东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广东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预算草案,批准广东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省级预算;4.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5.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省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