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2-04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下旬在济南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山东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2年计划;三、审查山东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预算草案,批准山东省2021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省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问题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八、选举事项;九、其他事项。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28/202112/9220e3ed-e8c7-4d0a-9422-8bc3995b9aed.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下一篇: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人民政府为冬奥会保障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