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表决稿)》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11-27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孙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1年11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会上,没有提出新的修改意见。
法制委员会提出《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zyfb/bg/202111/t20211126_2546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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