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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0-05-14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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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29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将于5-6月集中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下称《条例》)已于2016年9月14日修订通过,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彭燕玲表示,截至目前,全市85%以上的城管执法力量下沉街镇,共建成城管社区工作室5950个。2019年,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共依法受理投诉件15.3万余件,较2018年同比下降21.1%。

  据上海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陶永华介绍,自《条例》实施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落实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我们将企业登记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实时向本市法人库系统推送,先后向法人库归集400余万条法人信息,面向全市开放共享。

  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表示,《条例》实施以来,有一些法律条款落实还需要持续推进,有的体制机制还需要随着形势发展不断优化。结合基层反映情况,对理清街道组织规模与职能定位的问题、明确街道部门职责和工作机制的问题,建议在本次执法检查中予以关注。

  要结合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街道在疫情防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进一步完善,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总结和固化。他建议。

  上海的街道办事处总体上是做得很出色的,这次疫情大考就是一次最好的证明。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传统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正面临着诸多挑战,在街道社区治理方面发展不平衡,存在短板弱项,有些问题和矛盾还比较突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海林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街道办事处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开展这次执法检查的自觉性、主动性。

  他强调,要突出关键条款,找准问题,重点检查一服务三职能五权力;另外要着重关注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和社区工作队伍建设。

  一服务就是检查职能部门服务基层的工作机制,三职能即街道在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方面的履职情况。

  条例第5条确立的三公职能是2016年条例修订的一大亮点,也是街道各项职能中与老百姓贴得最近的部分。沙海林表示。

  五权力,指的是街道办事处的五项权力,即街道人事考核权、征得同意权、综合管理权、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规划参与权。

  据了解,此次开展的执法检查,将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走访、数据采样分析、委托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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