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公开性、科学性、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省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10月9日至29日向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监督议题建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可以就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需要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或视察,开展专题询问等提出监督议题的建议。
二、监督议题建议应当围绕关系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三、监督议题建议应当写明监督议题名称、开展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情况。监督议题建议可以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注明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邮寄地址:济南市院前街1号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监督协调处(请在信封上注明“监督建议”)
邮政编码:250011
电子邮箱:sdrdjdxt@163.com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