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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

发布时间:2021-10-09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人大网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上海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论断,深刻阐明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质和优势。今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是我们党百年来为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不懈奋斗的宝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重大创新成果,是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如何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翟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

  第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其中,“一切”和“各种”两个词,表明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全过程”属性,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保障人民,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实现了全过程的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式民主完全不同于西方式“选票民主”,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是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的民主。

  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我国已经有完整的制度体系和参与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三项基本政治制度,以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这样一整套制度体系,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国家治理的各方面各环节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真正实现了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有机统一。

  第三,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发展和实现的,是党领导人民创建的新型政治文明形态。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也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在我们这样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里,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把亿万人民群众有效组织起来,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才能统筹协调好各方利益和诉求,凝聚起全社会共识,形成最大公约数;才能避免民主异化成为争权夺利的工具,避免人民利益成为党争牺牲品。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有序推进,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承载着党的初心和使命,反映了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设计和安排、运行和实践,都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所以说,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在新时代,如何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作用,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彻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坚持得越好,人民当家作主就实现得越充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就越能得到彰显。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制度机制。不断发展完善人大的组织制度、会议制度、工作程序、运行机制等,使人民民主权利能够通过法定途径、渠道、方式、程序,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环节、执行环节、监督落实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对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作出修改,今年还将修改地方组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措施和要求,为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把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人大审议制定法律法规,决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出任何决议决定等,都要通过调研、论证、咨询、听证、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科学决策。近些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设立立法联系点、基层联系点,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了解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重要举措。截至2021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各立法联系点对115部法律草案及立法工作计划等提出近6700条意见建议,其中许多被采纳。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更加有效地参与人大工作,支持和督促各国家机关更加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听取意见建议,保障人民有效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四是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这些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各级人大代表不断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化安排。比如,常委会会议期间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本届以来,栗战书委员长主持召开了13次列席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660多位代表的意见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代表439位,其中,16位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联系92位代表。邀请900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审议各项议案报告。支持和保障各级人大代表执行职务。这些年来,各级人大设立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室等工作平台近23万个。今后将在这些方面持续努力,进一步推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呼声期盼,不断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五是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增强制度自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结合人大制度与人大工作实际,深入阐释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原则理念、制度安排、显著优势、生动实践和巨大成就,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制度上自信、行动上自觉。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宣传报道工作,共同讲好中国式民主故事。

  


原文链接:http://www.sxrd.gov.cn/shanxi/lzdt/1323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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