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四年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启动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
根据《辽宁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8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本次执法检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依法履职,督促各地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在我省得到全面贯彻和正确实施,促进全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辽宁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在全面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基础上,执法检查将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展开:营商环境建设总体情况的自我评价,包括市场主体数量变化情况、市场主体满意度及群众办事便利度的变化情况;为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在解决下放权力不配套、不衔接、不到位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实施效果;在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方面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执行情况;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政务服务中心便民化、规范化建设情况,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情况等。
执法检查组将分成3个小组,分赴沈阳等9市开展检查,并委托大连等5市人大常委会对当地相关情况进行检查。
另据省人大财经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省人大常委会连续第四年开展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检查。在执法检查的同时,跟踪了解省政府及其部门对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跟踪监督调研情况的报告》中涉及问题整改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