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东峰书记和照兵常务副主任关于《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说明的重要批示精神,10月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会勇主持召开专题调度会,研究部署法规草案调研修改工作,法工委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王会勇指出,东峰书记和照兵常务副主任的重要批示精神,立足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实际,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强,为法规草案的修改工作提供了遵循和依据。法工委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批示要求,确保法规高质高效出台。
王会勇要求,要针对“佩戴头盔、过渡期、驾驶人、载人、城乡差别”等焦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充分运用论证、听证、座谈以及外出考察等形式,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立法经验,掌握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实际情况,有效破解电动车自行车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
王会勇强调,电动自行车管理事关民生福祉,涉及面广、涵盖范围大,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立法中既要立足全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工作需要,更要充分考虑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制定一部切实管用、好用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