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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小春主持召开《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立法工作领导组第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04-16 作者: 来源:

   3月12日上午常委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后,《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立法工作领导组立即召开第一次会议,传达主任会议精神,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常委会副主任、立法工作领导组组长卫小春主持会议并讲话。立法工作领导组副组长李福明、蔡汾湘,立法工作领导组成员、起草小组组长王岳红及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卫小春指出,制定《规定》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加强公共卫生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及省委加快严禁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立法工作指示的重要举措,将为我省打好打赢疫情防控战、提升公民文明素养、推进我省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卫小春强调,在当前这个特殊时期,《规定》的制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要抓紧推进。要抓紧收集相关资料,吃透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精神。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出详细调研提纲,带着问题搞调研,确保调研取得实效。二要突出特色。要立足我省实际,并充分借鉴省内外好的经验做法,使《规定》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三要解放思想。要在制度设计时摒弃惯性思维,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确保《规定》能够管得住、真管用。四要形成合力。教科文卫工委要抓紧起草,法工委要及早介入,力争拿出一个质量较高的法规草案,给省委和常委会党组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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