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
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以来,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坚持立法先行,立改废释并举,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发展,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发展
截至目前,现行有效的法律286部;本届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律36件、修改法律96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0件。这份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以来的立法成绩单格外亮眼。立法工作服务改革、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呈现出覆盖广、数量多、节奏快、要求高的特点。
细心观察不难发现,形式更加多样化是立法工作的一个明显特点。过去以立新法为主,现在是立、改、废、释、纂、决定,形式越来越丰富。从体量上看,既有条文多达1260条的民法典这样的“大块头”,也有不少“小快灵”,比如反食品浪费法只有32条。
从数量上看,2018年,修改宪法,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47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3件;2019年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6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8件;2020年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12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2件;2021年截至目前,制定法律12件、修改法律21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7件。
与此同时,立法节奏也在加快。法律从起草到通过,不少是在一年内完成的。比如,《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立法程序。对一些立法难度大、意见分歧大的,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加大协调力度,确保改革需要的法律及时出台。
立法工作还有一个鲜明特点,就是更加注重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更加注重立法质量。对于党中央明确了改革事项,需要立法、修法的,全国人大及时启动立法程序,对于修改法律条件不成熟或者需要先行先试的,通过授权暂时调整相关法律的适用,为改革提供制度空间。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建设取得重大新进展,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以宪法为核心、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发展。
顺应人民期盼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同一平台上的同一款产品或服务,对“熟客”的报价可能要比新用户更高;刚在一个购物软件上浏览母婴用品,另一个购物软件就推送奶粉广告……近年来,滥用网络轨迹、大数据杀熟等引发社会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广泛关注。
如何保护好个人信息?2021年8月20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从此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法律在理性中体现着温度。翻阅这部法律,共8章74条,诸多条文设置直指现实生活中个人信息被泄露、个人权益被侵犯的顽疾、痛点,回应了社会公众的关切,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反映时代应有的价值追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顺应人民期盼,我国立法从“有法可依”走向“良法善治”的步伐更加铿锵有力。
——回应时代命题,引领推动国家发展。适时修改宪法,健全保证宪法实施的法律制度;加快重点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制定生物安全法、出口管制法、反外国制裁法,修改档案法等,这些法律涵盖了经济安全、资源安全、信息安全、海外利益保护等领域,既是国家应对风险挑战的重要法律,也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修改国防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制定海警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为国家领土安全、军事安全、国民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突出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刑法修正案(十一)是近年来社会关注度最高的一次修改,补充修改47个条文,涉及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方面,对社会关注的冒名顶替上学就业、抢控公交车方向盘、高空抛物、非法集资、刑事责任年龄等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直接回应;制定和修改长江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划定生态红线,守护绿水青山。
——紧扣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制定监察法,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制定社区矫正法,作出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更好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的要求;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巩固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国家安全、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先进文化、刑事司法等方面立法,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推动形成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的良好社会局面提供了法律支撑。
在立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广泛听取和吸纳各方面意见
“赞成2879票,反对2票,弃权5票。通过!”2020年5月28日,人民大会堂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保障迎来了一个全新时代。
民法典的编纂过程就是一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实践。2020年1月,一场关于民法典草案的意见征询会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召开,来自各行各业的居民各抒己见,与立法机关面对面交流。“大家针对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员卞小林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10次审议,10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次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仅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就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意见,对草案作出100多处修改,实质性修改达40余处……一场广泛而热烈的“民法典大讨论”,成为法治中国的亮丽风景。可以说,民法典的编纂,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是民主立法的成功范例。
立法是人大的重要职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刻把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神内涵和重大意义,在立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广泛听取和吸纳各方面意见,通过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丰富实践,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
整个立法过程,从立项、起草、审议、通过,中间还有论证、评估,链条长、环节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各个环节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例如,立法规划计划就是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编制的;法律草案在起草、审议中,更是多方面调研、多轮次座谈、多方面论证,多数法律两次以上通过中国人大网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有193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有约110万人次提出300多万条意见建议,开门立法取得新进展。诸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如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药品管理法、电子商务法等的制定和修改,都凝聚着人民群众的热情和智慧。随着公众对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参与,每一部法律都装满了民意,每一部法律都是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一个耀眼的路标。(记者 魏哲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