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建议是各级人大代表的神圣职权,是代表依法履职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代表人民群众行使的光荣职责。建议在立案、办理、办结的过程中,体现了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价值,是我国政治制度的彰表,小小建议意义重大。在建议办理的全过程中有几个关键节点,值得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这样代表才能代好言、人大才能发挥好作用,一府一委两院才能不负使命。
一、代表建议质量是关键。人大代表的使命感、责任感都比较强,几乎都想代表人民提出助推发展、解决民忧的建议,但是限于知政面狭窄,政策法律了解少,常常会有力不从心的尴尬。代表要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就要抓五个“保证”:代表提建议从自己熟悉的领域,自己亲历的事情,自己关注的焦点出发,保证说的实;从目前区域社会中心的、重点的、热点的,受众多的事出发,保证说的重要;从政府专职部门职责切入,保证说的准;从一般人都忽略的,可能会出现险情,成为显而易见的漏洞出发,保证说的及时;从目前办理可能性程度比率高出发,保证说的行。做到了这五个“保证”,建议实现的可能性就大。宏大的事关全局的建议,重点在案由,要符合国家政策,发展重点,与本区域的实际切合度高,目前可行性大,办理后的效果好等。如果所提是新兴事物,最好以议案的形式提出,因为这是比较重大的事,前瞻性强,涉及某方面整个产业的长期发展。比如:区域内前所未有的制造业、商业链、农业经济作物产业等。如果所提是既有产业,既定方向,那就要从维护产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延长产业链,修正发展过程中的问题等角度,提出建议。代表提建议不一定非得是宏大的全局的,小而实是“核动力”,就很好。要么是专职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事,要么是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事。影响部门日常工作运行或者提质发展的瓶颈问题,事情要说得清,问题要找得准,建议要行得通,办案对象所指要明确。困扰群众的民生问题,小事也是大事,民生无小事,调研要做充分,涉及群众面是否大,困扰频率是否高,造成不利是否多,解决问题的困难是否小,可行性是否大等等。把这些都调研清楚了,建议也就成功了。
二、人大审议立案是关键。每年人代会上,主席团都要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专门负责代表集中提出议案和建议的审查立案工作。议案审查委员对大会秘书处统一收集、登记、整理的建议进行分类,经审查后,写出建议审查处理情况的报告,提出交办处理意见,由人大主席团审议后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决定立案或合并立案或不予立案。对立案的建议,会后由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及时召开交办会议进行交办。代表在闭会期间随时都可以就有关机关、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交人大常委会,由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工作委员会交由有关机关、组织负责办理并进行答复。
议案审查委员会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代表上交的建议进行审查。一是建议的书写是否规范,事由、依据、办法措施等项内容是否齐全。二是对建议内容进行实质审查。特别是第二点,一般作为审查的重点。有些建议缺乏广泛深入的调研,或者片面,或者偏激,或者过于主观,与事实不符;有些建议与既有法律、法规、条例、政策相违背,不合理;有些建议方向好,前瞻性强,但是目前没有可行性等等,这些都不能立案。如果审查不严,把不好关,一方面影响人大作为权力机关的权威性,另一方面影响年内的建议办理比率和效果,不严肃,约束力不强,影响力不强。相反审查的认真、严谨,立案的建议就有分量,办结可能性强,每一件建议的办理,解决一方面问题,推动一方面发展,增进了人民幸福。既提升办案主体“一府一委两院”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也彰显了人大的权威,提升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三、建议交办督办是关键。对人代会上立案的建议,会后由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及时联系政府召开交办会议进行交办。这是相当重要的环节,是一个严肃的过程,会上安排建议办理工作,提出办理的标准规范,时间阶段,办理程序等要求,压实责任,以期落实办理效果。
督办过程要实,不能对办理主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架空或者和稀泥,要真査实督,积极跟进,对代表负责,对人民负责。可以集中或个别约谈重点办案部门,提高重视程度,强化办案责任,密切联络,出主意想办法,全力提升办结率。可以组织有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提出建议的代表和政府督察督办室参加的督导团,对建议进行逐一分析、研判,对办案过程和结果进行视察座谈,营造办案氛围,协调办案力量,达成办结效果。特别是对人大常委会领导包抓、政府领导领办的重点建议,要常态化全程联系跟踪,着力推进,办出成效,办成示范,做好宣传,以期对其他建议的办理产生很好的促进和招引作用。
要指导规范建议办理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要求:承办单位对所承办的建议是否有切实可行的计划措施;是否安排专门组织机构和人员办理;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办理;办理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按规定时限办理;办理过程中提建议代表不满意的,提出整改意见,需重新办理的要重新办理。用严肃的要求提升办理意识,用严格的程序规范办理行为,用严明的时间督促办理进度。经常化点击人大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人大意识和人民宗旨意识,激发其“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情怀,叫醒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义不容辞光荣使命的意识。
四、建议办理结果运用是关键。每年的人代会上都有一份上次会议期间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在会议的众多文件中,是代表最关心的文件之一,并成为重要的审议话题。一是运用好表彰。表彰是催化剂,助推器。人代会上对上次会议的优秀建议、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闭会期间优秀社情民意和反映社情民意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代表予以表彰。受表彰的代表会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提出更多更高质量的建议;受表彰的一府一委两院及部门会对标新时代高质量要求,创新办理方式、强化办理举措,提升办理实效,切实把建议办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其他代表和办案部门会内心自省,见贤思齐,履好职,尽好责。二是运用好考核。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已经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量化积分,这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部门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积极性,但是考核的标准太低或者单一化,只要按时答复了代表,代表填写意见为“满意”,就算办理成功,所以以答代办的现象比较普遍,部门动动嘴皮子就能得到考核分值。如果把考核分成等次,赋予不同层次分值,就会发挥切实的鼓励或惩处作用。对办结得好,已经发挥实际效果的办理单位和个人考核得满分;办结存在现实困难,做出了很多努力,办理了一部分,酌情给分;主观努力不够,畏难逃避,敷衍了事,答复应付的不但不给分,还要扣分。这就把把办理的内生动力调动了,以答代办的比率就会大大降低,办结率就会明显提高。三是运用好晋升。把建议办理纳入评优树模,职务职称晋升的渠道,作为鉴定干部的人民宗旨和情怀,鉴定干部为人民服务和公仆意识强弱的一个方面。提升办案的获得感,也就提高了办结率。
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职的一个重要方式。从代表角度来说,是一个门槛比较低的容易切入的参政渠道,可以广泛采用的履职行为。从党委政府角度说,是深度了解社会和群众的一个重要的渠道,是图谋发展,是拾遗补漏,是智囊和参议。从人大常委会角度说,是保护履职热情,培养履职能力,提升代表素质,发挥监督作用的重要工作内容。小小建议架起了连心桥、民心桥、发展桥、智慧桥。认真扎实做好代表建议工作,坚持好维护好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各级人大光荣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