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共有30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全球疫情和外部环境以及国内经济恢复中的矛盾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精准实施宏观政策,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就业形势向好,社会民生得到有力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大家强调,当前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聚焦支持实体经济和促进就业,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应对好可能发生的周期性风险,巩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财政政策效能
部分出席人员提出,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经济走势预研预判,做好跨周期调节和前瞻性调控,准备好政策工具箱,确保经济持续稳定恢复。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在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的同时,保持一定的支出强度,确保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更高的政策效能。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在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的大背景下,部分企业依旧反映税费负担较重,这与一些附着于税收征收环节的费用始终居高不下有关,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研究论证,适时将“费”逐步取消或精简后转化为“税”。有的出席人员认为,要正确处理公平和效率的关系,锚定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发挥财政政策在初次分配、二次分配、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增强税收、转移支付等手段的调节力度和精度。
二、加强重点领域支出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预算支出的规模、项目上不断优化民生领域支出结构,集中精力搞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建设项目。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就目前教育支出进度而言,实现“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的目标尚有差距,建议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制定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督促指导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将新增收入优先保障教育支出。有的出席人员说,目前有的地方“三保”支出压力依然很大,应引起高度警惕,建议进一步完善“中央到省、省到市县”的监控机制,加强预警,必要时及时调度资金支持困难地区,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一项长期任务,应确保对脱贫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不减、资金规模不降。有的出席人员指出,一些地区农用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抗灾能力较差,因今年旱涝灾害频繁损失较大,建议进一步加大农业领域投入,着力打造信息化、智能化农用基础设施,增强抗灾能力,提高农业产出。有的出席人员认为,核心技术被“卡脖子”问题已经是关系到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建议全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基础研究,持续加大科技研发财政投入,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持机制。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重点关注受疫情、洪涝灾害影响较大的企业发展状况,采取税收、补贴等方式帮助其渡过特殊困难时期。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合理限定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项目合规性审核,积极开展地方政府债务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债务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坚持专款专用,加强跟踪监督,推进政府债券投资项目加快建设。有的出席人员认为,要提高债务监管效率和效力,切实保证债务安全可控。有的出席人员指出,有些新增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与当地主要领导热心于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密切相关,特别是在换届之年尤为明显,建议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约束,摒弃这种急功近利的错误思想。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对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的出席人员指出,今后两年一大批地方政府债务陆续到期,一些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佳,按时偿还有难度,建议有关部门提早谋划,做出应对,防止出现地方债务集中违约暴雷的现象。
有的出席人员指出,应重视我国境外资产安全问题,建议:(1)研究制定统一完备的统计指标体系,对我国境外资产进行全面准确统计;(2)探索形成高收益投资运营机制,构建国内外资产统筹运行模式;(3)建立健全境外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为依法开展全方位监管提供法律支撑。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大力推进税收制度的改革,研究设立遗产税、赠与税、特别消费税等,合理设定新税种起征点,兼顾公平与效率;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步伐。有的出席人员指出,在培育新税源的同时也要巩固好原有税源,确保市场各方活力不减。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转移支付,建议合理设定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既要确保服务的均等化、公益性,也要避免标准过高,造成浪费。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统一预算编制范围、口径、上缴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