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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个人的智慧在立法中闪光

发布时间:2021-09-2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会议审议的6部法律草案当天一并亮相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刚一上线,就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6部法律草案分别为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二审稿)、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二审稿)、陆地国界法草案(二审稿)、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种子法修正草案。从维护国家安全到打击黑恶犯罪,从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到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从学生减负到广场舞噪声治理……这几部法律涉及我们生产生活的重要领域。据了解,征求意见时间为8月20日至9月18日,为期30天。截至9月4日12点,仅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就征集到679人共计1160条意见。

  这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开门立法”的一个缩影。2005年7月10日,物权法草案(三审稿)亮相中国人大网,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通过官方网站公布法律草案全文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2008年起,法律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后,一般都在中国人大网站上予以公布。目前已有240多部法律草案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参与人次140多万,提出意见500多万条。

  特别是本届以来,立法数量更多、节奏加快,法律草案频频“上网”征求意见,公众参与立法的热情持续攀升,来自田间地头的基层声音也能直达国家立法机关。

  以民法典编纂为例,过程中先后10次公开征求意见,征集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余条意见,最大程度上凝聚了立法共识,被称作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据统计,仅去年一年就通过中国人大网征求了42件次法律草案意见(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一并统计),参与人数超过30.6万人,收到意见135万余条,参与人数和意见数都再创新高。

  人民的参与是实现民主的根本途径。细数征求意见清单中的法律草案,每一部都与百姓“身边事”紧密相关,吸引社会热切关注。公布法律草案向全民征求意见,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举措,打开了一扇百姓参与立法的大门。

  但征求意见并不止于倾听。对老百姓而言,拓宽参与立法的渠道固然重要,但自己的意见有没有被认真对待、获得采纳、体现在法律条文中,才是最关键的。为更好回应百姓关切,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完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反馈机制。通过法工委发言人向社会披露意见征集、吸收情况,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例如,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了两次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今年6月4日,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记者会上介绍了草案二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共有239名社会公众提出776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2封,意见主要集中在细化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加强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加大对非法收集买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方面。这些成为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修改完善的重要内容,并最终体现在法律条文中。

  又如,在8月13日举办的最近一期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上,发言人臧铁伟介绍,医师法草案二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99人提出的684条意见,另外收到群众来信5封。意见主要包括完善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加强医师执业规范、强化医师执业保障、进一步促进中西医结合等方面内容。对照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医师法不难发现,以上意见得到了吸收采纳。

  一次又一次的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中,立法信息的公开透明、表达意见方式的简单快捷,为公众充分参与立法制造了条件。对意见吸纳入法情况给予及时反馈,体现了立法机关对民意的尊重,又进一步激发了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进而,民意的充分表达推动立法质量不断提高,使每一部出台的法律都能够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凝聚民心,能够经得起考验、解决实际问题。

  从意见表达到积极回应,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在每个人心中播下了一颗“法治”的种子。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使更多人由立法的旁观者成为参与者,让每一个人的智慧在立法中闪光,不仅有利于提升公民法治意识,还开启了声势浩大的普法教育,有助于加快推进我国民主法治进程,为实现美好法治愿景增添新的动力。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9/7bc557480a3f4d6da41d551f284ab6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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