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表决制,是指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要求,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县人大代表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以表决方式确定正式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2023年12月,《龙里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表决办法(试行)》正式出台。
2024年1月,在龙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首次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表决制,全体代表在会议期间对县政府提交的2024年16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进行充分讨论并表决,这是龙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实践中,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表决制以“四单”模式贯穿民生实事项目全链条、全过程。
群众点单,把好项目征集关
龙里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主线,把群众点单放在首位,通过“三个依托”,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让民生实事项目更贴近群众,更符合发展。
一是依托平台,在“听”字上下功夫。依托10个人大代表联络站、45个代表联络室、86个代表联络点等议事平台,听取各级人大代表对民生项目实施的意见建议,筛选反映集中、问题聚焦的民生事项列入民生实事建议项目范畴。
二是依托政府,在“征”字上下功夫。通过“打开门”征项目、“沉下去”找项目,进一步加强与县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座谈、调研等形式对民生实事建议项目进行征集,组织县直部门及人民团体进行多轮次梳理,收集一批立足于解决好群众关心事、烦心事、操心事,以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获得感强的建议项目。
三是依托群众,在“集”字上下功夫。采取访谈、走访、问卷等方式,深入村、组,充分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愿、所急、所盼,广泛征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体现民意,更加突出民生、决策更能体现民主、过程更好反映民意。
代表定单,把好项目表决关
按照“贴近民生、成熟先用、优中选优、群众满意”的原则,县人大常委会“严把三关”,多方评估论证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寻求“最大公约数”。
一是严把筛选比较关。督促县人民政府坚持量力而行、量力而为、不贪大求全原则,着眼群众“急、难、愁、盼”实际问题,对征集到的建议项目进行分类、整理,把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群众感受度高、反映强烈的事项比选作为民生实事建议项目。
二是严把评估论证关。督促县政府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对民生实事建议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公益性、普惠性等方面进行评估论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形成候选项目建议方案,按程序审核后,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初步议定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交县人代会表决。
三是严把酝酿决定关。在县人代会上,严格按照“酝酿讨论、全员表决、全面公开”程序进行,县政府就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确定过程和具体情况(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完成时限、相关要求)在全体会议上作详细说明并书面印发全体人大代表,代表充分酝酿讨论候选项目后,提交全体会议举手表决,对得赞成票超过参会代表半数的项目按票数高低确定为本年度民生实事项目。民生实事项目表决结果通过大会公告、新闻媒体、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政府买单,把好项目落实关
民生实事项目确定后,由县政府组织实施。落实“三个明确”,形成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推进计划。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县政府对人代会上表决产生的16个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目标任务分解,明确项目建设规模、建设目标、投资目标、计划开工、竣工日期等,确保民生实事项目保质按期完成,建成人民满意的民生民心工程。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推进计划,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民生实事项目推进主体责任,按照项目实施规范组织实施,按进度要求实时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三是明确工作措施。各项民生实事牵头部门按照既定目标,及时细化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完成时限等,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实时跟踪责任部门项目推进情况,紧盯时间工期和项目进度,要求责任部门按时完成节点目标任务,对推进缓慢的及时预警,确保每一件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落细。
人大验单,把好项目监督关
民生实事项目表决产生后,监督与“阅卷”是关键。县人大常委会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职于行,制定印发《龙里县人大常委会督办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方案》,持续监督推动2024年16件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
一是抓组织见保障。成立专项监督领导小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明确相关工委室责任要求,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办理部门具体抓落实、自觉接受监督。
二是抓督促见实效。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各班子成员分管领域、联系部门和挂帮镇(街道),确定督办项目,明确项目完成的时间节点,实行督办清单化。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办,灵活采取实地调研、随机暗访、听取汇报等方式,全面掌握相关单位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形成督办清单,及时反馈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确保专项监督取得实效。
三是抓方式见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验单”,对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形成有效的闭环推进,对于未按时完成的民生实事项目,要求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明确下步工作措施,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刚性”。最后,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将在人代会上进行报告,接受人大代表审议,让全体代表参与到民生实事的监督全过程,深刻展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龙里的生动实践。(供稿:龙里县人大常委会 莫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