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宣汉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推动监督成果转化为抓手,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体现人大监督价值、彰显人大监督成效,成功探索出一条基层人大持续增强有效监督、奋力推动监督成果更好转化的路径办法。
全过程争取党政重视
一是在计划上争取重视。每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党委部署、聚焦社会关注、紧盯人民期盼,在全县公开征集议题,组织委员、代表和各委室及有关部门充分讨论酝酿,认真梳理编制全年监督工作计划,呈报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批准后,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以正式文件印发并抄送“一府一委两院”及县政府组成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各副主任分别组织分管联系委室和县级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在年初就对接“计划书”、画好“路线图”,确保全年工作有力有序展开。二是在过程上争取重视。每季度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向县委报告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在开展监督工作、推动工作落实上得到县委的重视和支持。将整改工作融入监督过程,建立交办督办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有关县级部门参加的交办督办会议,就审议意见、评议意见、调研调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更深层次、更系统、更充分地整改问题。三是在结果上争取重视。扎实开展各项视察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专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主动争取批示指示,将人大监督成果转化为县委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促进监督成果借力借势转化、有效落地落实。2021年以来,累计报送《关于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的调研报告》《关于检查<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等各类专报17篇,均获得县委书记、县长批示,县人民政府就人大监督发现问题召开专题研究会议20余次。
全方位督促整改落实
一是规范运行闭环流程。针对全年各项监督工作,宣汉县人大常委会建立“①审议(评议)-②交办-③调研-④听取落实情况报告、询问、测评-⑤再交办”闭环监督流程,2021年以来,共开展满意度测评90余次,对满意率不达标的进行再交办2件,切实做到了让人大常委会安排的每一项工作任务、提出的每一条意见建议都能在闭环监督的模式下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创新督办工作机制。认真总结过去仅仅发出一份文件一发了之的缺陷,建立审议意见、评议意见等各类意见交办机制,召开交办督办会议,明确整改内容、时限、责任、程序,从交办之初便压紧压实“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等办理单位责任,杜绝一审了之、不了了之现象。建立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评价制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关专家、人大代表等参与实地走访、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听取专项报告等,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意见落实效果,杜绝凭感觉打分、靠印象测评现象,让办理成效不佳的再交办工作更加有理有据、有的放矢、科学规范。三是协作沟通凝聚合力。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用好专家库、强化部门联动,在开展监督、普法学法等工作中不断凝聚合力,提升监督实效。贯穿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组织相关部门力量参与监督,借助相关部门监督成果。在预算联网监督平台的搭建过程中,积极协调组织相关专家和部门深入沟通,征集意见建议,并协调发改、财政、统计等13个部门安排专人参与预算联网监督平台的数据录入管理等工作,确保平台实时高效运行。在开展普法学法工作时,创新建立“一周一法”制度,邀请县级部门主要领导针对各自领域的法律法规、最新政策等开展主题讲课,既提升人大机关干部专业知识,又增强了部门学法用法主动性,从业务知识层面提升了监督效果。
全周期跟踪整改效果
一是持续跟踪整改实效。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持续深化“三长建三帐”工作机制,坚持每年初听取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建账”报告,年中听取“三长”年度计划“查账”报告,年底听取“三长”年度任务“交账”报告。创新建立人大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建账交账”机制,将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评议等工作,作为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及政府组成部门依法履职、担当尽责的重要抓手,在届期内每年持续开展,让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面了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开展情况,就年度未完成的目标任务和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面对面询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进一步确保了“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和人大常委会意见建议的落地落实。二是持续助推工作落实。针对全县持续推进的重要目标、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县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多种法定监督方式,创新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每年持续开展对生态环保、食品安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的监督。探索建立“三个一”监督机制,每月开展一次重点项目建设监督,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调研,每年听取一次县人民政府关于百强县晋位的专项报告,成功助推宣汉“百强县”提名晋位,宣汉在全国“百强县”榜单中较去年排名提升4位,名列第86位。三是持续开展回头监督。对国资、债务、交通、审计整改、工业等坚持跟踪监督,每年开展视察调研,每年听取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对上一年度形成的审议意见、评议意见、专题询问意见实行台账销号管理,每年专题召开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各类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抄送县委县政府。通过持续开展“回头看”监督,进一步树牢“一府一委两院”人大意识,增强人大监督刚性,防止各类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