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在报告中表示,此次执法检查紧扣法律实施,聚焦黄河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重要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深入查找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认为,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年多来,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沿黄9省区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的原则,不断推动法律制度落到实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加大对破坏黄河生态环境案件审理力度,依法强化黄河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各方面共同努力,依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黄河保护法实施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沿黄9省区落实法律规定,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黄河干流全线连续2年达到Ⅱ类水质。各地积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黄河流域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推动解决一批污水直排、乱排问题。
在深入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各地各部门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严格取水监管,加强节水控水,2023年沿黄9省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8年下降22.8%、40.9%。黄河干流实现连续25年不断流。
流域防洪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各地各部门统筹建设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提升防治洪涝等灾害能力。完善水沙调控和防洪工程体系,黄河下游1371公里标准化堤防全面建成。实施水沙统一调度,持续开展中下游调水调沙。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国务院相关部门和沿黄9省区加快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粮食、能源安全“压舱石”作用不断凸显,产业绿色化、数智化、融合化步伐不断加快。在黄河上游“沙戈荒”地区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全部装机比重超过48%。
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持续加强,编制实施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黄河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建立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协同机制,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黄河文化魅力不断彰显。
报告表示,从检查情况看,法律实施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落实“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要求还有差距,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实还不到位,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还有薄弱环节,防洪减灾安全体系不够完善等,需要深入研究解决。
对此,报告建议,进一步凝聚黄河保护合力,提高黄河保护治理法治化水平;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和修复,推动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水沙调控和防灾减灾能力,切实保障黄河长久安澜;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推动黄河流域发展方式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加强黄河文化遗产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不断彰显黄河文化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