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显示,法律实施一年多来,各方面共同努力,依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黄河保护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报告显示,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年多来,配套法规制度不断完善、生态保护修复与污染防治成效显著。黄河干流全线连续2年达到Ⅱ类水质,流域84.9%的区域植被覆盖度呈上升趋势,近20年植被“绿线”向西移动约300公里。2023年,沿黄9省区完成造林2541.38万亩,种草改良5200.92万亩。黄河流域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水蚀和风蚀“双减少”。
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落实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排查沿黄9省区19万公里河湖岸线,查出8万余个入河排污口,推动解决一批污水直排、乱排问题。同时,各地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持续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排查固体废物问题点位4084个,清理整治固体废物11807.46万吨。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沿黄9省区检察机关依法起诉黄河流域环境资源犯罪5788件10878人。
报告显示,国务院相关部门和沿黄9省区贯彻落实法律规定,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严格取水监管,加强节水控水,2023年沿黄9省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8年下降22.8%、40.9%。黄河流域耕地面积和粮食总产量占全国比重均超过30%,煤炭产量占全国80%左右,粮食、能源安全“压舱石”作用不断凸显。
从检查的情况看,法律实施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对此,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全面有效实施黄河保护法,用法治力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