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普及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崇高事业,为科普事业发展专门立法,放眼世界,也是独一无二的。22年前,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科普事业在法治化轨道上迈出坚实步伐。2024年11月4日,科普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科普法施行22年迎来首次修订。
我国高度重视科普立法保障,科普法修改是响应时代发展呼唤、回应社会发展需求、满足人民群众期待的重要举措。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委员会职能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沟通协调,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做好科普法修订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相关工作,努力推动科普法修改质量提升。
久久为功,必有回响。长期以来,科普法修改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全国人大代表连续多年提出关于修改科普法的议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认真审议代表议案,并与有关部门密切协同,积极推动修法工作进程。
2022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对新时代科普事业发展作出部署。同年,科普法修改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初次审议项目。2022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还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科普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也是科普法实施20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该法进行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法律监督与法律修改相促进,围绕执法检查和法律修改两项任务,深入调查了解实践对修法提出的新需求,认真梳理总结、研究提出修改科普法的意见,确保执法检查取得扎实成效。
2022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明确提出,建议加快法律修订进程,健全科普法律制度。之后,科普法(修改)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项目。
2023年以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科技部等部门先后赴各地进行科普法修改工作调研,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按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提前介入科普法修改工作,赴北京航天城、中国科技馆、国家科学传播中心以及重庆市、甘肃省等地开展修法调研,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创新主体、科普人员、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深入各类科普场馆、科研机构、学校、企业等单位进行实地调研,与司法部、科技部、中国科协等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协调,多次对修订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积极推进法律修改进程。
2024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科普法修订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10月22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来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
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在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情况介绍的基础上,对修订草案进行审议。综合各方面情况,教科文卫委经研究认为,科普法作为科技创新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在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科普工作所面对的环境、承担的使命以及科普的内涵、外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现行法律已难以适应信息化全媒体科普服务与传播的迭代更新,亟须进行修改完善。科普法修订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科普事业的全面领导,围绕构建“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聚焦科普发展的突出问题,明确目标方向,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具备了较好基础,此次提请审议对建设科技强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教科文卫委建议在审议中关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科普工作体制,健全科教协同、资源共享的科普工作协调机制。二是丰富科普形式,加大对青少年科学教育力度,增强科普吸引力和影响力。三是支持科普产业发展,增加国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的规定,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按照市场机制兴办科普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