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12月10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朝华率队赴攀枝花、凉山开展修订《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田房省级公安检查站、啊喇乡啊喇村,凉山州西昌卷烟厂、凉山州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研判室等,实地调研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烟叶种植与收购、烟草工业生产、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以及烟草产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并在两地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介绍和对修订条例的意见建议。宋朝华对两地认真贯彻落实烟草专卖条例、推动烟草产业发展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
宋朝华指出,四川是烟草大省,依法加强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对推动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对标上位法要求、维护法制统一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烟草行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的重要举措。
宋朝华强调,修订条例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坚持问题导向,遵循“小切口、有特色、能落实、真管用”的地方立法原则。要落实上位法的新要求,及时调整条例中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内容;要顺应烟草专卖管理的新形势,针对新型烟草制品、非法卷烟流通、机构改革新变化,增加条款弥补监管漏洞;要突出助力乡村振兴的新任务,依法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更好带动烟农持续增收致富。要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聚焦四川烟草品牌建设,学习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做法,依法助力我省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
宋朝华强调,修订条例要协同配合、务求实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前期调研、法规修改、征求意见、论证评估等各项工作,确保条例修订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共同保障四川烟草专卖管理和生产经营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省人大经济委主任委员刘中伯、副主任委员吴泓,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董秀明、副局长谭新生以及相关处室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