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德金带队赴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宁德市开展《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邬勇雷、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省公安厅负责同志参加。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平潭海峡二桥二线海关卡口海关监控指挥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海防支队和宁德市三都城澳陆上稽查点、三都海防派出所、霞浦县北壁乡东冲口水上查缉站等工作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与市(区)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一线干警、乡镇干部、村干部、居民群众等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
调研组充分肯定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宁德市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做法成效。李德金强调,要充分认识做好反走私立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打击走私、利国利民”的要义和我省区位特点,把立法作为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重要手段,切实把反走私立法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要通过立法破解反走私工作难题,注重提高立法质量,直击问题要害,从法律层面对反走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逐一推动解决;进一步明晰职责权限、强化协调联动、合力齐抓共管,确保反走私工作始终走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要正确处理深化改革开放和反走私工作的关系,立足我省实际,探索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反走私综合治理体系,做到既管得住、保得好,又放得开、接得活,切实发挥立法在反走私工作中的引领推动作用。要坚持开门立法,认真调研论证,突出地方特色,加强法治保障,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以高质量立法推动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