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农率调研组在娄底、永州市开展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工作调研。
12月2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农率调研组赴娄底、永州市开展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工作调研。调研组实地考察娄底市高新区、娄星产业开发区,永州市冷水滩区、双牌县部分民营企业,详细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法治需求,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工商联、贸促会等职能部门情况汇报,与民营企业家代表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座谈会现场。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农在会上讲话。
周农指出,近年来,娄底、永州市各级各部门坚定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围绕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做了大量工作,思想认识站位高、系统谋划举措实、持续用力效果好,对此应予充分肯定。
周农强调,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要求。要提高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周农要求,要在依法保护上下实功。把握“严”的标准,防止利用行政和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突出“打”的震慑,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涉企犯罪行为。提高“护”的质效,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人格权。要在能动履职上出实招。聚焦社会治理,围绕共性问题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改。优化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合法经营、防范风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在统筹协调上见实效。深化协同保护,统一涉企办案裁判标准、尺度。把纠纷预防贯穿在重大决策、地方立法、行政执法、司法诉讼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涉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务实推进破产审判,确保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要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司法机关相互监督制约和社会监督,强化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监督,真正让高质量司法成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护身符”。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龙朝阳,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