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对《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落实和宣传教育力度,确保相关规定深入人心;行业主管部门需加强对农村土地争议调处工作的深入研究,积极探寻更科学有效的调处方法,强化对农村土地管理、使用、流转等环节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日前,省十四届人大代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曰者镇司法所所长李正吉首次列席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列席代表座谈会上,她围绕我省土地管理保护条例通过施行后的普法宣传等工作提出建议。
李正吉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列席代表座谈会上发言。
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体系的前沿阵地,承担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职能,是与群众交集最多的部门之一。平日里,无论是在热闹的集市、书声琅琅的校园,还是偏远的村落,总能看到李正吉忙碌的身影。为了让法律条文真正走进广大群众的内心,她想方设法、“换着花样”地开展普法工作,让法律法规变得鲜活起来;为了调解好矛盾纠纷,她积极推动构建镇、村两级调解网络体系,带领着一帮满怀热忱的调解员,耐心倾听每一个矛盾中双方的诉求,巧妙化解一个又一个棘手的纠纷,成为了大家信任的调解人。
长期扎根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李正吉也得以关注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当选人大代表后,这些问题就成了她带到会上的建议。
“人大代表的身份,在我看来,就是连接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一座桥梁,我要做的,就是不断加固这座桥,让两头的沟通更顺畅。”李正吉说。(陈艳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