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曾奕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石阡县申创省级经济开发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开发区基本情况
石阡工业园区于2011年7月开工建设,规划总面积9.43平方公里(含大龙石阡产业园),规划工业用地占比56.5%。先后被认定为“省级特色工业园区”“省级清洁生产试点示范园区”。主导产业特色食品。2023年,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25家,累计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7.82亿元。
二、升级省级经开区基本条件
根据《贵州省级开发区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黔商发〔2011〕6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贵州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35号)《省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评价方案》的补充通知》(黔开领办〔2024〕5号)等文件精神,申创省级经开区,须满足六个条件:一是进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二是交通便利、实现环境保护及“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三是区域范围和“四至”界限明确,符合所在地《城镇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四是开发区上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五是依法、合理、集约用地,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事件(环保、安全、统计等);六是拟建开发区实际用地面积符合集聚产业发展需要。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特色工业园区管理,推动特色工业园区健康发展,我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出台了系列措施,为下一步升级省级经开区提供支持和动力。一是强化统筹管理。2023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了《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由省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协调全省开发区设立退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运行监测、数据汇集、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研究过渡期内全省开发区管理职能移交相关事宜专题会议有关要求,我厅现已全面接管过渡期内全省经开区管理职能职责和指导高新区建设职责,开发区培育升级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二是明确核心发展区范围。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特色工业园区发展范围,2022年3月,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核实省级特色工业园区核心发展区“四至”范围的通知》(黔工信园区〔2022〕14号),该通知参照省级经开区区域范围的有关要求,对我省特色工业园区核心发展区范围进行了统一规范,为下一步申创省级经开区提供了基本保障。三是规范园区监测统计。2022年,经与省统计局对接,我厅以省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贵州省省级开发区统计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并将特色工业园区纳入开发区统计专网直报平台监测范围,为开发区数据统计提供了基本依据。四是明确园区管理层级。针对特色工业园区、合作共建工业园区等园区未获得省政府正式批复、机构设置不规范的问题,经报请省政府批准后,2024年3月19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同意将石阡工业园区等26个园区明确为省级开发区,享受省级经开区相关政策。五是协调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未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开发区有撤销风险。对此,我厅积极建议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将我省开发区全部纳入目录,为我省开发区下一步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做好园区申创评估工作。2024年6月5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批《铜仁市人民政府申请石阡园区升级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办理。我厅将根据工作流程,会同省有关部门,对申创省级经开区的特色工业园区进行现场考察和评估。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支持石阡县围绕目标和短板,加强指导,为升级省级经开区创造有利条件。
(二)做好相关园区培育工作。我厅将会同铜仁市政府、省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有关精神,指导做好石阡工业园区优化园区机构职能体系,强化人员管理,集中精力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企业,进一步优化完善园区总体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精准产业布局,集中打造绿色食品加工为主导、武陵石材为潜力的产业发展格局,推进石阡工业园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做好专项债指导工作。重点指导帮助石阡工业园区对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投向领域,充分做好专项债项目谋划、申报等工作,补齐园区配套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对于该开发区推送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我厅将按要求进行审核、推荐上报。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30日
(全文公开)
(联系人:张小华;联系电话:0851-88668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