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工作 > 正文

乐山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12-06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12月3日,乐山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新礼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市司法局负责人以及市人大代表王峰先后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要自觉捍卫宪法尊严,准确把握宪法的根本要求,深刻认识宪法的根本地位,始终牢记宪法的根本宗旨,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完整地落实到乐山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全过程,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着力在提升地方立法质效、强化备案审查工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上下功夫,持续提升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水平。要全面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自信、传承宪法文化、讲好宪法故事,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伦斌、廖策军、余斌,市政府副市长邓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登廷,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委宣传部、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jcrd/202412/t20241205_4769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古蔺县: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下一篇: 大竹县川主乡:助力苎麻产业发展 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