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监督是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强审计工作实效的有效途径。
近日,在高安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11个单位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满意度测评工作。
明确“评议谁”。市人大财经委会同市审计局组成审计整改联合督办组进行审计整改督办。通过听取相关单位整改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跟踪监督,根据调研情况,确定市司法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图书馆、市村投公司、荷岭镇、相城镇、华林山镇、新街镇、上湖乡、汪家圩乡11个单位作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满意度测评对象。
明确“评什么”。重点测评查出问题的整改进度和成效,尚未整改的问题及原因,继续整改的措施、完成时限及责任人,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的情况,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及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的情况等。
明确“怎么评”。研究制定了《高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明确了满意度测评的对象选定、测评方式、测评内容、工作步骤及结果运用等。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类别进行投票开展测评工作。
明确测评结果“怎么用”。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将11个单位的满意度测评结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反馈,并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组成部分,一并转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高安市人大方诗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