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暨条例贯彻实施推动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喻云林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王小宁、李虹、张庆恩、马延和与李清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殷向杰主持会议。副市长谢元出席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两件条例的执法检查情况,市城市管理委、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以及河西区、东丽区、蓟州区政府负责同志就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作了发言。喻云林讲话指出,市委高度重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在近期召开的全市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工作会议上,对深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等作出工作部署,也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难题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立足人大职能职责,坚决贯彻、迅速行动,用法治力量助力解决市容环境卫生问题,让城市更加清洁、更加美丽、更加文明。
喻云林强调,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是对两件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推动城市品质、城市形象再优化、再提升的务实行动。要深学深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市委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工作会议精神的理解把握,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增强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和文明城市建设的责任担当。要强化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推动有关方面树立树牢法治意识、压紧压实法定责任、依法依规惩治违法、有声有色开展普法,凝聚起狠抓整改落实、有效推动法规制度贯彻落实的整体合力,让执法有刚性、有硬度,真正让法规制度长出牙齿、有力咬合。要坚持久久为功,注重开展跟踪监督,持续保持监督压力;注重做好立法衔接,切实将执法检查成果体现到相关立法工作之中;注重发挥代表作用,把代表履职融入基层治理工作中,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