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工作 > 正文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12-06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部署要求,主动融入大局,立足职能职责,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为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提供坚实保障。

  一、“五结合五促进”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稳定预期

  民营经济是嘉兴的最大特色、最优资源和最强优势。从企业数量看,当前嘉兴在册市场主体79.29万户,其中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76.88万户,占全市市场主体的96.9%;从发展质量看,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68.1%,规模以上工业民营企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64.7%,民营企业进出口对全市外贸增长贡献率87.1%。

  嘉兴人大始终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以“五结合五促进”营造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稳定的预期。

  一是执法检查结合专题调研,促进政府部门贯彻实施责任落地落细。积极组织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深入开展2024年3月1日施行的《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调研,在多轮会商部署、不断明晰职责的基础上,将贯彻实施的任务分工细化为部门单位的责任清单,市人大财经委与31个部门单位签订贯彻实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责任书,以执法检查跟踪监督与贯彻实施调研相互融通,不断强化监督刚性,推动民营经济相关条例各项举措在嘉兴落实见效。

  二是地方立法结合意见征集,促进在法治轨道上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充分发挥嘉兴市“综合查一次”发源地优势,推动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在全国首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综合查一次”的定义和适用情形,持续提升涉企行政执法质效,目前“综合查一次”实施率54%,减少检查2万余次,执法类事件处置满意率由98.3%提升至99.2%。构建企业家专业代表小组机制,召开座谈会征集民营经济促进立法、监督意见建议。2024年探索推进科创金融地方立法工作,重点督办代表“关于嘉兴科创金融改革推进过程中形成更大合力的建议”,助力发挥金融对科技和产业创新的支持作用。

  三是持续监督结合走访活动,促进企业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吸纳转化。嘉兴市委出台《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意见》,市人大常委会连续4年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常委会监督要点,先后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领域法律实施情况、推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件事”改革情况、市检察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等实施监督。2024年嘉兴人大开展“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活动,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听取不同规模、不同领域、不同属性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增信心添动力。

  四是专项审议结合主题活动,促进涉企重点问题闭环整改落实到位。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聚焦“民营经济发展”,首次开展对市政府及部门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和重点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在深入调研和审议的同时,组织全市73名各级企业界代表对5个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不记名测评,了解整改中存在的堵点难点,以“回头看”“清单化”推动审议意见落实到位,从测评结果看,整改认可度均在90%以上,特别是对加大宣传贯彻力度的整改认可度达100%,为嘉兴人大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深化年”“监督质效提升年”主题活动提供翔实案例。

  五是监督贯通结合数字赋能,促进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聚合力助发展。嘉兴人大深入开展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全省试点工作,创新探索“四同联动”新路径,出台“1+3”制度体系,召开现场推进会,为全面形成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联动格局提供“嘉兴样本”。2024年聚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打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提升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等方面开展监督协同,探索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与审计“工程云审”平台、国资“浙交汇”“禾采联”平台对接,加大与政府“企呼我应”平台的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等。

  二、基层反映需要进一步关注“六方面差异”

  当前,亟需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持续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监督和调研中基层反映需重点关注的方面有:

  一是投资潜力活力差异。民间投资潜力较大,但活力不足,创造力、创新力受到一定限制,需要引导和解决,不断增强投资质量和效益。二是小微个获得感差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占市场主体比重超9成,但涉企政策精准推送、直达快兑的功能还未完全实现等。三是多元共治能动差异。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需政府、社会、市场三侧协同,目前社会侧、市场侧服务的高质量、规范化协同有待破题。四是招商模式转型差异。优营商促招商理念有待强化、政府引导基金和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有待建立等。五是涉企执法标准差异。存在不同执法部门执法“标准打架”、执法事项划分不清晰、执法结果不互通等问题。六是要素配置结构差异。信贷精准投放难与融资难并存,国际化、专业化的涉外法治服务人才不足,高校院所科研供给端与企业技术攻关需求端匹配度不高等。

  三、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嘉兴人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立法和监督互动,全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监督和调研提出建议:

  一是“加强立法保障+完善政策细则”,提振市场信心。以法治方式保持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一致性、稳定性,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在政策制定环节,坚持稳当前和促长远相结合。短期政策立足给予民营企业融资担保、技能培训、稳定外贸等支持;长期政策在支持民营企业扩大投资渠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中小微企业竞争力、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延伸产业链做强品牌等方面谋定快动。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定期评估和跟踪监督,增强政策工具的协同效应。

  二是“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稳进提质。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在培育动能环节,坚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相结合。争创若干个“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着力突破“卡脖子”技术,持续提升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把鼓励和支持本地企业再创业放在招商引资大盘子中统筹考虑,支持企业高质量推进“零地技改”。加快以新质生产力改造历史经典产业,探索在优势领域开展数字化改造试点。

  三是“改善融资环境+促进科创金融”,激发经济活力。拓宽金融服务范围与产品创新,提高金融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引金融“活水”增民营企业活力。在畅通融资环节,坚持注入流动性与提高精准性相结合。研究出台企业厂房、土地、抵押贷款价值评估指导意见,最大限度提升企业贷款获得额。积极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融资等。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升小微企业融资、个体工商户创业金融扶持。加快推进科创金融地方立法工作,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四是“规范执法监管+优化涉企服务”,厚植亲清文化。强化民营企业法治保障,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培育营造亲清生态文化。在服务企业环节,坚持增加服务内涵和减少涉企干扰相结合。注重从不同类型、规模、行业的企业实际出发,根据企业需求缓急、产业层次、贡献度精准帮扶。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大对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宣传力度。制定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措施前,注重听取各类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排查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坚持理性柔性执法,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全面规范第三方机构服务行为。

  五是“培养工匠人才+引进高端人才”,强化资源支撑。树牢“大人才观”,全力做好“育、引、留、用”四篇文章。在集聚人才环节,要坚持培育工匠人才和引进高端人才相结合。以培养工匠人才为引领,带动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推广“政校行企”四方联动产业人才学院模式,畅通产业工人向上发展通道,贯通产业工人横向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以“产业人才”“企业引才留才”为导向的人才政策。强化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同等享受人才流动、职称评定、项目资助等政策。促进科学研究与生产实践联合,以重大科研任务攻关发现引进科技人才。

  六是“推进重点平台+建设小微园区”,建强发展引擎。依托平台集聚项目、培育产业、壮大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在提升平台环节,坚持聚力推进主平台和建设小微企业园相结合。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契机,携手打造以国家级平台为龙头、省级平台为基础的高水平高能级开放开发平台体系。持续提升科创平台质效,在园区建设中推行“一院一园一基金”创新创业做法,促进“四链”深度融合。针对小微企业发展“空间难、空间贵”问题,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鼓励企业完善产业配套,园区完善周边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配套,提高小微企业园建设效率和成功率。(嘉兴市人大常委会)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412/t20241202_44133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建议落实 新增两千余个便民车位 下一篇: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