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拟邀请6名公民参加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根据公告,即日起,凡年满18周岁,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申请旁听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旁听名额为6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根据广泛性、代表性原则,确定旁听本次会议公民的名单。
“这是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渠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的一项创新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根据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邀请公民旁听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办法》,并决定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开展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工作。
旁听公民由本人申请和直接邀请两种方式确定,公民个人申请旁听会议的,按照公告要求,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申请。直接邀请旁听会议的,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被邀请人员旁听会议。有关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可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推荐旁听人员。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公告要求,此次常委会会议议题有20项,其中包括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条例(草案)》(修改稿)等9项法规,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报告等11项专项报告等。
根据要求,旁听公民须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会议地点报到,领取会议相关材料,在指定区域就座旁听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旁听公民不参加会议表决和发言,如对会议审议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可以在会后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书面或口头提出,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收集整理后,依法按照有关程序处理。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9个省份创新开展了邀请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今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著优势,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
(记者 尚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