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西宁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黎明、杨逢春、尼玛卓玛、张黄元、吕刚、王敬斋,秘书长陈东昌及常委会委员共60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陈刚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省委组织部关于提请本次会议有关人事事项情况的说明,拟任人选发言。会议先后听取关于《青海省枸杞产业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关于《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等五部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和关于废止《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的说明,关于《西宁市湟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说明,关于《西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的说明,关于《玉树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说明,关于《黄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逢春作关于《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关于《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副省长何录春作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作履职情况的报告。
会议印发了关于《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等五部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中涉及财经方面法规的审议意见,关于《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等五部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和关于废止《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中涉及教科文卫方面法规的审议意见,关于《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等五部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中涉及侨务方面法规的审议意见,关于《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等五部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中涉及社会建设方面法规的审议意见,关于《西宁市湟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西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玉树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黄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审查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履职情况的书面报告。《关于召开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省委常委、省监委代理主任刘美频,副省长何录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查庆九等列席会议。
(供图:办公厅新闻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