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瓮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詹铖所作的《关于2022年以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总结了2022年以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县人大常委会对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近年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并就下一步如何更好地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审议意见:一是加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宣传力度;二是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构建多元化工作格局;四是努力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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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为契机,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积极作为、能动履职,进一步增强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瓮安新篇章。(文|杨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