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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

发布时间:2024-11-2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人大

  11月19日至2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有关法规草案、执法检查报告、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案,审查7个市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批准的10项法规。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标准化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明确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组成范围、重要地方标准制定时的听证程序,增加了支持企业在对外活动中加强对我国相关标准宣传推广的相关规定,通过后将为我省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在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时,与会人员指出,草案修改稿增加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内容,强化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在妇女权益保障中的责任,充实了妇女权益保障有关方面具体内容,通过后将更好依法保障我省妇女权益、促进妇女事业发展,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时表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保证宪法法律实施,维护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条例草案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备案范围、备案审查职责分工、审查方式和程序等内容,并对保障与监督工作作出规定,通过后将有力推动和规范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工作,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在审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时,与会人员认为,此次修改的价格条例、环境保护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的内容与全面深化改革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有的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精神不一致,对其进行一揽子修改,有利于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更好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在我省的有效实施,建议将决定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时表示,条例草案就传统村落的认定与退出、保护措施、传承利用、法律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以法治方式加强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传承利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对于延续历史根脉、保存文明基因、增强文化自信、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立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实际,吸纳总结各地在实施法律援助服务过程中的有益经验,增加了政府及有关部门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相关规定,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有利于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时指出,物业管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修订草案着眼于依法维护物业服务管理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完善了物业管理机制,细化了增强业主自治能力有关内容,进一步对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健全监督管理方式作出详细规定,将为我省提升物业管理工作水平和物业服务质量供有力法治保障。

  与会人员表示,现行的拥军优属条例自实施以来,在促进军政军民团结、保障抚恤优待对象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修订在更好衔接上位法的同时,进一步把各地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随军家属招聘、扩大交通优待范围、增发纾困解难优待金等方面积累的好经验进行总结固化,有利于我省更好推动双拥工作的开展。


原文链接:http://www.ahrd.gov.cn/article.jsp?strId=17321641603124382&strColId=2cec8ad434f2405e8086d16765a3b46d&strWebSiteId=144886556084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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