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省人大法制委第四十三次全体会议在昌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义硚主持会议,法制委各位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南昌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传承创新条例》《鹰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江西武功山风景名胜区——萍乡武功山景区条例》《江西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宜春明月山景区条例》《江西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吉安武功山景区条例》7件地方性法规审查情况的汇报,同意法工委提出的审查意见,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
龚建华强调,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要继续坚持提前介入,不仅要把好合法性审查关,还要注重合理性审查,指导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在字斟酌句方面多下功夫,做到条文表述简明扼要、精准明确。
龚建华指出,武功山协同立法是我们首次探索开展协同立法,已成为我省立法工作的一个里程碑。萍乡、宜春、吉安3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统筹指导下,讲政治、顾大局,搁置争议,求同存异,相互支持,密切协作,形成了协同立法的宝贵成果,大家要共同珍惜。下一步,将法规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时,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和有关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要齐心协力做好审议服务工作,为法规顺利批准作出努力。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南昌、景德镇、鹰潭、上饶、萍乡、宜春、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及法制委、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罗师供稿;李华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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