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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立法:为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24-11-1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辽宁沿海经济带地处环渤海地区重要位置和东北亚经济圈关键地带,是东北地区唯一的沿海区域,毗邻渤海和黄海,包括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和葫芦岛6个沿海城市所辖行政区域,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禀赋优良。加快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对于推动辽宁省乃至东北地区振兴取得新突破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11月8日,辽宁沿海经济带六城市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工作座谈会在大连市召开,会上六城市共同签署<辽宁沿海经济带六城市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工作框架协议》《2025年度辽宁沿海经济带六城市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项目协议》,标志着辽宁沿海经济带六城市协同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开展协同立法是推动沿海经济带建设的客观需要

  从2009年《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准至今,15年来,在六城市共同努力下,辽宁沿海经济在产业转型升级、体制机制创新、内外开放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与其他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辽宁沿海经济带的发展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六城市在一些跨区域的问题,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产业链协同、产业生态构建等方面,还需要更进一步协作。因此,通过协同立法,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把近年来协同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是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的客观要求。

  开展协同立法是补齐沿海经济带短板的有效途径

  辽宁海洋资源丰富、海域辽阔,具备发展海洋经济的良好基础和巨大潜力。党的二十大以来,辽宁省委把发展海洋经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一系列务实举措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打赢攻坚之战动员大会明确提出,要抓紧补齐县域经济、民营经济、海洋经济短板。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指出,要切实增强发展海洋经济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坚定向海而兴、以海强省的信心和决心。

  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沿海经济带六城市责无旁贷,必须同心同向、协作共赢、全力以赴。因此,在前期征集沿海经济带协同立法选题意向过程中,各市一致同意,将制定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作为协同立法首个项目。通过协同出台决定,推动建立协调统一的海洋环境保护机制,一体促进海洋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加强海洋领域合作与资源共享,补齐海洋经济发展短板,为把海洋经济锻造成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蓝色增长极”贡献力量。

  大连充分发挥“一核”引领作用,在协同立法方面担当作为

  “一核”引领,担当作为。2022年,省委、省政府成立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辽宁沿海经济带实行专项推进组、沿海六市联席会议、各市沿海办三级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三年来,大连市充分发挥“一核”引领作用,承办辽宁沿海经济带工作推进会议、专项推进组会议、六城市联席会议共计4次,与兄弟城市协商提出了8个重点协同联动领域、8项合作倡议,组建了5个专题工作组,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协同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产业协作力度不断增强。大连市与盘锦市共同谋划国家级绿色石化和精细化工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方案,与丹东市通过陆海接力养殖促进三文鱼产业快速发展。推动开发开放水平稳步提升。大连与营口自贸片区高频联动发展,推进大连港、营口港、盘锦港及丹东港间内贸集装箱中转项目。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实现共享。六城市共同签订《辽宁沿海经济带六城市科技创新共享平台建设协议》,2024年以来在连高校科研院所与沿海五市企业开展合作67项,涉及资金4670余万元。民生事业共享互通日益增强。沿海经济带“大医学影像”联盟单位增至52家。区域制度协同创新持续推进。50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区域通办”。

  协同立法,积极推进。为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六市区域协同立法工作,自今年4月起,大连市人大常委会三位副主任带队,先后分三路赴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等五市就协同立法的必要性、立法选题、对接机制等具体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充分借鉴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东北三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多个区域协同立法工作经验的同时,还认真研判六城市立法工作现状。经过反复沟通协商,全面梳理汇总六城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等情况,强化数据分析,找准突破口,在协同立法的项目选取、方法路径等方面进一步达成共识,为开展协同立法工作夯实理论和实践基础。

  立足未来,持续发展。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发挥大连“一核”引领作用,紧紧围绕地方党委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关于辽宁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帮助下,在大连市委的领导下,与兄弟城市人大常委会一道,在立法实践中深化交流合作,不断完善协同立法机制,在更多的领域探索运用协同立法一体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区域发展,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作出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411/t20241112_441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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