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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大:聚焦长江大保护 展现人大新作为

发布时间:2024-11-1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近年来,铜陵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心系长江大保护这一“国之大者”,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面推动长江大保护,用实际行动扛起人大担当、作出人大贡献。

  夯实“法治之本”,筑牢长江生态法治屏障

  一是突出高质量立法。制定《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条例》,填补地方立法空白,以法治之力不让一滴生活污水流入长江。制定《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杜绝“向江面扔垃圾、在江边堆垃圾”现象。铜陵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连续7次位列全国小城市第一档第一名。制定《铜陵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港口码头、滨江道路等范围的扬尘污染作为监管重点,依法治理大气污染,以“天空蓝”还“江景美”。制定《铜陵市城市绿化条例》,从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对城市绿化进行规范,厘清职责,塑造岸绿江美的沿江美丽生态带。

  二是助力全方位普法。在《铜陵日报》开办“人大法治汇”专栏,对立法过程、法规条文进行宣传解读,截至目前共开办58期。建立7个规范化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与铜陵学院法学院建立“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所有法规草案都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征求意见,使立法过程成为普及法规、凝聚共识的过程。连续25年开展“铜都环保世纪行”活动,宣传报道生态环保工作,连续16年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将长江保护法、环保法等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教育。

  三是促进综合性执法,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战略和“十年禁渔”决策实施。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近百件,判处刑罚一百多人,判决生态环境修复资金和惩罚性赔偿金数百万元。联合武汉海事法院在郊区法院成立司法便民点,拓展长江大保护新阵地。市中院环境保护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审判先进集体。创新开展员额法官履职评议工作,听取环境保护审判庭审判员等8名法官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监督开展中国渔政亮剑、“春季护渔”区域会战等执法行动,今年以来查办的涉渔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大幅下降。推动编制长江铜陵段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响应方案,与芜湖、安庆等市开展应急演练。推动农业、公安、水利和环保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合力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紧跟“发展之势”,推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重点围绕中央及省交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通过调研督查、暗查暗访等方式跟踪督办,助力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督促出台《长江经济带铜陵生态环境问题巡查暗访通报制度》和《铜陵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国家长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市问题完成整改,第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及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基本完成整改;省“1+1+N”清单涉及铜陵市问题的已基本整改销号。铜陵市淡水豚保护区农业开发问题整改入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整改正面典型,荷花塘水环境污染问题和狮子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入选省级整改正面典型。

  二是助推长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开展长江保护法、环保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每年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推动政府认真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三水共治”,监督抓好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四源齐控”,水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长江(铜陵段)入选国家级美丽河湖、长江干流中下游唯一。2023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9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15年保持100%,长江干流铜陵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长江铜陵段江豚种群数量已超过60头,是长江下游江豚种群密度最大的江段之一。

  三是聚力构建更高水平保护格局。坚持规划先行,审议通过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绘制好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生态修复总蓝图,筑牢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基础。加快绿色发展,审议“双碳”实施情况报告,要求处理好发展和减排、当前和长远、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调研港口建设情况,督促开展长江岸线清理整治。审议重点产业链招商引资情况报告,集体视察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推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助力深化改革,支持政府完成国家首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产业协同减废等4个案例入选全国试点模式案例。督促完成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成美丽长江生态铜陵协同共治平台。调研府院联动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司法与行政的优势互补、效能叠加,同向发力促进长江大保护。督查河湖长制开展情况,推动建设幸福美丽河湖,在全省首创“河湖邮路巡查”和“河长制+法官”工作。

  凝聚“代表之力”,充分发挥代表带头作用

  一是丰富代表履职平台。全面开展代表联络站标准化建设,建成市级代表联络总站1个,县区中心站4个,乡镇、社区代表联络站50个,村居、企业联系点若干个,构建乡镇社区全覆盖的四级网络体系。依托“智慧人大”工程,同步建成网上代表联络站,通过代表“二维码”,实现群众“码”上说、代表马上应,打造联络站“大门常开、代表常驻、群众常来、活动常有、实事常办”工作品牌,形成“联络站+庭院夜话”“联络站+共享法庭”等特色做法,相关工作在全省人大代表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法治日报、人民网等十多家中央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二是深化代表专项行动。高质量开展“关注民生促发展、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引导五级代表围绕长江大保护,找准小切口,提出意见建议200多条。开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代表通道”,让代表反映社情民意更加快捷。组织代表开展长江保护专项监督,推动建立“人大代表+河长”巡查机制,常态化巡河巡江,通过“河长制”实现“河长治”。组织代表结对渔民,开展渔民帮联“暖心行动”。组织代表督查黑砂河长治久清、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开展市县区人大联动监督,精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实施等议题,开展执法检查、视察督查等活动,合力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三是强化代表建议办理。推动建议内容高质量,抓实培训、提升能力,将如何提好代表建议作为培训的必修课,换届以来先后组织6期培训班,实现代表全覆盖;组织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为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打好基础。推动建议办理高质量,建立市委领导领衔督办代表建议机制,坚持人大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市政府领导领衔办理制度,形成党委、人大、政府协同推进的“大督办”格局,关于建设铜陵段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关于整合长江港口资源等一些重点建议得到有效办理,代表好建议从“纸面”落到“地面”,转化为推动长江大保护的实际成效。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411/t20241113_441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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