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资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21件,涉及13个立法项目和1个监督项目。其中,建议制定法律的议案10件,涉及6个立法项目;建议修改法律的议案10件,涉及7个立法项目;建议开展执法检查的议案1件,涉及1个监督项目。
环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做好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拓展代表参与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发挥议案推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的作用。一是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作。召开12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的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会议,研究议案办理工作,明确相关要求。参加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的调研座谈,认真研究采纳协办部门提供的办理意见。二是加强与代表的密切联系。邀请有关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座谈和执法检查,召开议案办理座谈会,与代表面对面沟通,利用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向代表反馈办理意见和有关立法工作进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三是加强对意见的吸收采纳。认真梳理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立法建议,对于纳入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议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深入听取意见,认真吸纳;对于议案提出的其他立法项目,积极推动有关方面加强研究论证,或纳入相关工作统筹考虑。
2024年9月9日,环资委召开第九次全体会议对21件议案的办理意见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2件议案涉及的1个立法项目,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 关于制定国家公园法的议案2件
二、11件议案涉及的5个立法项目,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在立法规划中作出相关安排,建议抓紧做好起草、研究论证工作
2. 关于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的议案4件
3. 关于修改防洪法的议案1件
4. 关于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的议案2件
5. 关于制定珠江保护法的议案1件
6.关于制定淮河保护法的议案3件
三、7件议案涉及的7个立法项目,有的已在相关立法工作中统筹考虑,有的可待条件成熟时列入立法规划、立法计划
7. 关于修改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议案1件
8. 关于修改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的议案1件
9. 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议案1件
10. 关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议案1件
11. 关于制定节约用水法的议案1件
12. 关于制定生态补偿法的议案1件
13. 关于修改城乡规划法的议案1件
四、1件议案提出的1个监督项目,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并开展执法检查
14. 关于开展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议案1件
以上报告,请审议。
附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
附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