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1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形成了《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64.2万亿元、负债总额12.8万亿元、净资产51.4万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23.3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40.9万亿元。

  中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6.9万亿元,负债总额2.1万亿元,净资产4.8万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1.4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5.5万亿元。

  地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57.3万亿元,负债总额10.7万亿元,净资产46.6万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21.9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35.4万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持续健全制度体系。一是贯彻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部分省份以政府令形式出台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二是出台《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建设。三是制定专项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制度,出台指导意见加强数据资产管理。

  (二)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一是出台仪器设备等相关专用资产配置标准,构建配置标准体系。二是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及资产配置标准,从严审核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进一步对资产使用和处置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统筹资产盘活利用。一是通过加强调剂共享、探索集中运营管理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国有资产,建立健全资产盘活长效机制。二是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将开放共享情况作为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核的重要参考因素。三是利用市场化方式盘活资产,创新路径放大资产盘活利用效益。

  (四)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一是将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构建环环相扣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二是建立健全资产信息卡标准化管理体系,为规范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国有资产报告等提供基础信息支撑。三是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调剂共享功能,推进资产共享共用。

  (五)强化资产基础管理。一是完善资产分类标准。国家标准委会同财政部发布《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并推广应用。二是强化资产日常管理。做好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处理,推动资产使用和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三是紧盯重点资产巩固管理成果。统筹指导部门和单位做好房屋资产、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管理工作。

  (六)规范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管理。一是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着力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提高资产数据质量,夯实国有资产数据基础。三是指导地方推进存量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等入账核算,持续提升管理效能。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成效

  (一)资产管理效益明显提高。2023年,全国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和节约资金用于保障重点支出,为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等发挥重要作用。中央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盘活闲置房屋,存在闲置办公用房的部门大量减少,闲置面积大幅下降。

  (二)支持科技创新力度持续加大。建成科研设施与仪器网络管理平台,持续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探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模式,科技成果转化授权力度进一步加大。五年来,全国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和技术开发等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总项数、合同总金额分别达267万项、7755亿元。

  (三)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卫生健康行业持续推进国有资产布局和结构调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截至2023年末,全国公共图书馆3246个,文化馆3516个,备案博物馆6833个,档案馆4154个。

  (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教育部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国家卫生健康委通过信息化赋能提高优质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交通运输部加快构建便捷普惠的公路网,服务保障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举措

  (一)推进制度建设,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一是加强顶层设计,配合做好国有资产法立法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加强房屋资产、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管理,持续推进资产统筹使用。三是进一步完善房屋、土地、仪器设备等重大资产配置预算编审机制,促进科学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二)深化盘活利用,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益。一是将资产盘活作为一项长期政策,持续降低闲置资产存量,挖掘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巩固深化盘活成果,降低政府运行成本。二是有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探索实现资产集中统一调配管理。三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国家科研仪器管理平台有效衔接,指导高校、科研院所做好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

  (三)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部门履职尽责。一是发挥财政部门“管总统筹”的职能作用,持续助力教育、卫生健康、科技等行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压实部门、地方和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增强执行制度、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发挥财政部门支撑公共服务管理与国有资产管理相结合的优势,配合部门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管理。

  (四)夯实管理基础,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一是深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促进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二是优化资产信息卡分类,完善各类资产信息卡内容,夯实资产管理数据基础并推动提升数据信息质量。三是指导并探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有效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五)持续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一是落实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制度,指导地方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二是落实政府储备物资资产报告制度,掌握政府储备物资资产管理情况,保障政府储备物资更好发挥功能作用。三是推动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准确登记入账和信息化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为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做好支撑。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411/t20241106_44061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调研报告 下一篇: 国务院关于防沙治沙工作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