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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调研我省监察机关加强基层监督、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时强调

发布时间:2021-09-19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大抓基层提升监督效能提高群众获得感

   记者赵英明报道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落实省委要求,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首次听取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为开展好本次监督工作,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国相任组长的调研组,在听取省监委有关汇报后,于7月29日至9月2日期间,对我省各级监察机关加强基层监督、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调研组赴沈阳、大连等8个市的11个县(市、区),深入乡镇农村、街道社区,实地走访基层派出监察工作机构、便民服务大厅、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与工作人员和群众面对面交谈,随机抽查有关文件、记录。同时,在各地召开座谈会听取监察机关工作汇报,听取基层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等的意见建议。

  在各地,调研组详细了解基层监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重点调研改革组织形式整合力量、改革监督方法主动发现问题、改革办案机制强化协作联动、改革培训模式提升实战能力、改革措施保障营造干事氛围等5项改革落实情况,以及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涉农及民生资金项目等专项治理情况,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工作情况。调研组对各地有关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加强基层监督是打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之举,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民心所向。省监委围绕党和国家发展大局,聚焦群众关切,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实践,强化顶层设计、政策落地、主动延伸、问题整治,形成具有辽宁辨识度的监督模式,基层监督体系全面建成,基层监督能力显著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调研组指出,加强基层监督、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是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加强领导、上下协同,及时把有效经验固化为制度、转化为规则,促进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完善“五项改革”,进一步完善逐级联动、协作机制和方法手段,细化监督履职责任清单,做深做实协作区各项职能,发挥省大数据监督实训基地作用,因地制宜开发更多监督模块,推动建立全省数据共享平台。

  调研组指出,要强化考核评价,通过加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全面、客观、公正考核评价基层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激励担当作为。要不断推出针对性强、突出基层特点的培训新举措,着力提升基层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从严从实管好队伍,提升基层监督效能。要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将集中专项整治与地区特色整治相结合,以更有针对性的举措,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点整治,形成更多辽宁特色和基层亮点。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重点对象严惩“蝇贪蚁腐”,以力度更大、亮点更多、成效更深的问题整治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链接地址:http://epaper.lnd.com.cn/lnrbepaper/pc/layout/202109/17/node_02.html

  


原文链接:http://www.lnrd.gov.cn/contents/5/59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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