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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4-11-03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人大

  10月18日,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培训会,邀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起草小组组长、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何宝玉作专题讲座,从立法意义、主要内容和立法中的难点焦点问题等方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了解读。会议还听取了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概况介绍和北辰区、武清区相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落实与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保障法律在我市规范有效实施。要加大法律宣贯力度,引导农村集体生产经营组织依法开展各种活动,促进农村集体生产经营组织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村农民共同富裕作出贡献。


原文链接:https://www.tjrd.gov.cn/xwzx/system/2024/11/01/0300325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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